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時刻謹記習近平總書記不能屢屢重蹈覆轍的鄭重告誡,做到入腦入心,切實把思想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市中區森林防滅火工作實際,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擬定《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防火命令》)。
一、制定依據和必要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要求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對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相關要求,做好市中區森林防滅火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區發布防火命令很有必要。
二、起草和征求意見情況
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增加大佛街道和綠心公園為我區森林防火重點區域,起草了《防火命令》,已征求區級各成員單位意見。
三、主要內容
《防火命令》共包含十一個方面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對森林防火期、防火范圍、野外用火管控、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依法落實防滅火責任等進行了明確。
《防火命令》尤其對如何落實防滅火責任;怎樣進行宣傳教育;采取何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隱患治理、追責問責等作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