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自然資源局
- 主要職責
- 內設機構
- 領導班子
- 聯系方式
(一)按照規定權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擬訂全區(除主城區和高新區外,下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規范性文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依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貫徹落實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依照有關標準組織考核。按照規定權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和戰略,制定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并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監督節約集約利用自然資源。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區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組織擬訂并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并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開展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林業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等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牽頭擬訂并實施全區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全區地質勘查管理和地質工作。擬訂全區地質勘查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區地質災害、森林防火防治規劃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報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全區森林、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承擔林地征用、占用的申報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十三)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四)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負責國家公園申報設立、規劃、建設和特許經營等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五)組織林木種子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六)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區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
(十七)組織實施自然資源巡查相關工作。查處全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等違法案件。
(十八)負責全區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十九)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和對外合作。制定并實施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系統對外交流合作。
(二十)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和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其他職能職責待市區體制調整后相應設置。
(二十三)職能轉變。落實關于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并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二十四)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區應急局與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等部門要做到各司其職、無縫對接。區應急局負責統一組織、統一指揮、統一協調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依法依規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的災害監測、預警、防治工作及搶險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
1.區應急局負責牽頭組織編制全區綜合應急防災減災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承擔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負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信息。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2.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并實施全區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PAGE_BREAK#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宣傳、保密、信息、績效管理、史志編纂、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開展重大問題調查研究,負責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擔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法治政府建設有關工作,負責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有關工作,組織處罰案件、許可事項等聽證。承擔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指導查處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承擔行政效能建設相關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涉及自然資源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及維穩工作的協調處置。
(三)調查確權股。依照國家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濕地資源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范的實施意見。負責由區本級承擔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四)規劃股。承擔組織編制全區自然資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協調管理工作。執行國土空間規劃相關政策,建立空間規劃體系工作并監督實施。承擔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等空間規劃“多規合一”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基本農田保護、礦產資源開發、林地保護、濕地保護和自然保護地等各類專項規劃。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指導集鎮、村莊規劃編制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負責指導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管理和組織實施。負責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以及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在建設工程方案審查中,負責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引起的部分管控要素的調整審定。負責會同相關技術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引起的部分管控要素調整進行數據維護和更新;負責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管理工作。
(五)生態保護股。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相關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擬訂并實施全區耕地保護制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承擔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的審核、報批工作。落實國土綠化重大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地還林等造林綠化工程。負責濕地生態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管理風景名勝資源,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并按程序報批,組織實施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修復工作。
(六)開發利用股。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依照國家相關要求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權限內承擔區有關事業單位、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相關工作。監督實施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負責全區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全區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地方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監督節約集約利用自然資源。
(七)森林資源管理股。負責林地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區森林采伐限額,組織實施公益林劃定工作,管理國有森林資源,承擔林地征用、占用的申報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區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組織林木種子資源普查,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質量。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火災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八)礦管股。擬訂全區地質勘查規劃,負責全區公益性地質調查和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監督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擬訂全區礦產資源、礦業權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負責權限內的礦產資源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調處礦業權屬糾紛。承擔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開采總量控制及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信息發布及壓覆礦產資源報批、礦產地戰略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擬訂全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全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地質災害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管理礦產資源勘查行為和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保障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九)土地房屋征收股。負責組織實施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工作。指導鄉鎮(街道)做好征收具體工作,對征收各項工作執行相關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十)財務股。擬訂有關財務、資產管理的制度,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干部人事、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對各類專項資金、重大項目等進行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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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文濤: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區自然資源局全面工作。
基本信息:男,漢族,1982年1月生,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翟挺生: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體土地征收等工作;分管土地房屋征收股、城建中心。
基本信息:男,漢族,1968年6月生,在職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吳洪: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森林資源管理、森林防滅火、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各類自然保護地管理、地質勘查管理、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礦產資源管理等工作;分管森林資源管理股、礦管股、森防站;聯系棉竹自然資源所。
基本信息:男,漢族,1974年1月生,在職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葉學中: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法治建設、信訪維穩、行政審批、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確權登記、違法案件查處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調查確權股、不動產登記中心;聯系執法大隊、蘇稽自然資源所。
基本信息:男,漢族,1971年12月生,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陳征宇: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負責黨群人事、黨風廉政、意識形態、自然資源資產評估核算、開發利用管理、土地儲備等工作;分管機關黨委、開發利用股、土地儲備中心;聯系茅橋自然資源所。
基本信息:女,漢族,1977年10月生,在職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胡春鳳: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文電會務、宣傳保密、政務公開、統計、財務管理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
基本信息:胡春鳳:女,漢族,1971年6月生,在職大專,中共黨員。
楊澤蠡: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總規劃師。負責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造林綠化、耕地保護等工作;分管規劃股、生態保護股;聯系土主自然資源所。
基本信息:男,漢族,1985年9月生,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王瑛:樂山市市中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負責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
基本信息:女,漢族,1976年4月生,大學本科,中共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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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白燕路140號
郵政編碼:614000
公開電話:0833-2130540